国内长线退款、退团政策
国内长线退款、退团政策
您主动更改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您可以在参加旅游开始前通知春光国旅解除您所做预定,但如果您所预定产品包含机票,则该机票均不可退票或签转,同时您还须承担春光国旅处理该定单已经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损失费(如车位费、房费定金等)。
3.以上违约责任如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票务等损失,可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条款另行赔偿,违约金或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若您所预订的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春节、五一、国庆节三大“黄金周”或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具体时段在相应产品内另行提示),您可以在度假活动开始前通知春光国旅解除您所做预订,但鉴于在春节、五一、国庆节黄金周和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节日的特殊状况,当您取消已生效订单后,您需要向春光国旅支付全部线路产品费用扣除春光国旅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不足50元的,按照50元收取。
行程中因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证件产生优惠的,将退还成本价与优惠价之间差额;
行程中所含景点、用餐、住宿等项目如不参加需提前告知导游,未产生的费用当地现退;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您自身原因造成行程不能进行,未产生的费用当地现退。
赠送项目如遇天气、航班时间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成行,费用不退;
机票为团队折扣票,开票后不得签转、更改、退票。
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
海南、云南等地由于当地旅游接待费用的特殊性,以下情况费用不退:
云南的常规团,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证件无效;
丽江段大玉龙景区含:玉龙雪山进山费、玉水寨、玉峰寺、玉柱擎天、东巴谷、东巴万神园、东巴王国,以上6个景点为套票赠游景点,行程中因游览时间不够的原因,除玉水寨外,其他景点不作游览,费用无法退还,所有证件发生的优惠也一律不退;
因当地旅游局规定团队必须制卡操作,退餐必须提前二天以上,否则不予退费;
若您自愿取消行程或中途离团,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车费、餐费、景点门票均无法退还;
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团,需补收离团费100元/天/人,行程内任何优惠一律不退。
以上退款标准如遇周末、节假日等旅游旺季特殊情况,需按实际产生损失核计。
因春光国旅原因取消订单: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度假费用后,如因春光国旅原因,致使您的度假不能成行而取消的,春光国旅应当立即通知您,除无条件退返您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外,还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作为对您的全部赔偿:
春光国旅不足七天通知您行程变更或取消,春光国旅应赔偿您已交总费用5%的违约金。
春光国旅不足三天通知您行程变更或取消,春光国旅应赔偿您已交总费用10%的违约金。
春光国旅不足24小时通知您行程变更或取消,春光国旅应赔偿您已交总费用20%的违约金。
或在经您同意后,调整产品中的行程内容或接待标准,退还差额费用。如调整后的产品价格高于原来价格,您须补足多出的差额。
度假产品使用权变更: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线路产品费用后,飞机团在出发前15日前,并必须经春光国旅同意,您可以将您预定的线路产品使用权转让或赠送给具有参加本次线路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第三人必须具备本次度假活动所必须的证件或其他参团必备条件。变更后如有费用增加,须由您全额承担,否则春光国旅有权拒绝您的变更要求。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线路产品费用后,汽车团(此处指不涉及实名制票务的产品如机票、实名制火车票)在出发前3日前,并必须经春光国旅同意,您可以将您预定的线路产品使用权转让或赠送给具有参加本次线路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第三人必须具备本次度假活动所必须的证件或其他参团必备条件。变更后如有费用增加,须由您全额承担,否则春光国旅有权拒绝您的变更要求。